英文名称翻译成中文的规范问题的探讨
发布日期:2024-05-11 浏览次数:507
我们在平时的翻译过程中,经常会碰到外文的名字,在这里我们探讨一下遇到外语词语要不要都译成中文的问题。
我们以一般商业翻译中遇到的专有名词的翻译问题,并且主要限于如下几种(外文以英文为例):
1:知名的外文人名或地名vs不知名的人名或地名
知名的外文人名或地名通常在中文文章里都以中文的形式出现,如特朗普、比尔·盖茨、马斯克、华盛顿、伦敦、米兰等,并且后面不必标注英文,因为这些词语对中文读者来说足够熟悉,其含义足够明确。
而不知名的地名(比如国外某郡县之下的某镇、某村)或者名字对中国人来说不常见的路人,则不必非得译成中文——因为如果译成中文,不同的译者可能会给出不同的译名,而原文至少是唯一确定的。对于这种没有统一译法也不太可能去规范其译法的地名或人名,如果要翻译,最后也在译文后面加括号给出原文。
2:外文地址
外文地址也会涉及地名,并且是由大到小(英文中是由小到大)不同层次的地名,上层的有的可能知名,到具体的社区或楼栋可能就不知名了。对此,我们通常的做法是在中文译文里原样保留外文地址。原因在于,地址是供读者邮寄、递送或查阅用的,是具有索引意义的信息。如果把外文地址变成中文,反而无法送达或搜索到了。
3:专业术语
专业术语的翻译要分不同的领域来看。比如,在比较成熟、稳定的工程领域,有一套既定的中文术语与英文对应,多数情况下英文术语要翻译成相应的中文术语。而在发展、变化较快并且全球交流密切的IT领域,多数软件、程序的名字是不翻译的,如Word、excel、Photoshop、IE等等;而硬件的名称多数都是有现成的翻译。涉及到软硬件的翻译时,尤其要多查证行业内通用的做法,对于交流中习惯使用英文名称的词语不能贸然翻译,对于有约定中文名称的词语则要采用中文译名。
4:商标名称
商标通常会带有TM标志,容易辨识。如果是新介绍的产品,还没有本地化(没有注册中文商标),通常的做法是直接采用英文商标名称,为了说明商标的含义有时可以在英文商标后面括号里给出中文解释,但是还是以英文名称为主。有了中文商标的产品则要使用其中文名称,典型的如可口可乐公司的众多产品。国外公司名称也具有类似的性质,比如“谷歌”在确定中文名称之前最妥当的称呼就是Google,有了官方中文名称之后就可以采用统一的译法。这里面也有特殊的情况,比如GE、IBM这种采用首字母缩写的公司名称,直接使用英文反而简洁明了。类似的情况还有NBA:在CBA都在普遍使用的情况下,一定要放弃大家习惯的简洁说法而改嘴说“美职篮”,我个人认为是没有必要的。
5:国际组织的名称
各种国家组织多是有确定的中文译名的,同时也有英文缩写。对于这些名称,使用中文显得郑重,但是在不那么严肃的场合,使用英文缩写也不算扎眼,尤其像世界卫生组织(WHO)、世界贸易组织(WTO)这种简短又常见的名称。
以上是对通常做法进行的概括,并非总是有硬性规定以供参考的。这里,我们的主要考虑是译文的使用目的以及读者对象。具体而言就是:何种处理对于译文的目标读者更有意义。